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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县人民医院关于组织2020年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0-08-18来自:丰县人民医院

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,尽快实现就业,根据《关于印发<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丰人社发〔201727 号)文件精神,招收2020年度就业见习人员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到我相关就业见习岗位进行见习。现将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报名对象

1、近两年内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(含中职院校毕业生)

2、距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应届毕业生;

3、16-24岁失业青年。

见习人员须服从见习岗位安排。已经参加省、市级见习或见习已结人员不得重复申请见习。“近两年内毕业生”指申报当年及上一年度。

二、就业见习期限、岗位和相关要求

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3-12个月,见习岗位详细如下:

岗位名称

专业

学历

人数

岗位要求

医疗岗

临床医学

专科及以上

20

临床

医疗岗

口腔医学

专科及以上

20

口腔

医疗岗

麻醉

专科及以上

5

麻醉

医疗岗

检验诊断

专科及以上

5

检验诊断

医疗岗

影像诊断

专科及以上

5

影像诊断

医技岗

护理

专科及以上

50

护理

医技岗

检验技术

专科及以上

3

检验技术

医技岗

影像技术

专科及以上

3

影像技术

医技岗

药学

专科及以上

5

药学

综合岗

计算机、文秘、公共卫生、会计

专科及以上

10

计算机、文秘、公共卫生、会计类

三、报名流程

每月20号至25号携带报名资料(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、就业创业证者原件及复印件)至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初报名,我院汇总后报至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者即可来我院进行见习并签订《丰县高校毕业生及就业见习协议书》。

附件1: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。

附件2: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中止申请表。

 丰县人民医院

2020819

附件 1: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

附件2: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中止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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