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商谈结果:
拟合作公司:南京伟秋科技有限公司
三、结果公示五天,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院行风办公室,电话:0516-89237316。
四、公示期满以后,请企业于五个工作日内到我院总务科签订合同。
设备科
2024年12月5日